想像一個畫面,你身旁男生的行為舉止溫柔婉約,講話輕聲細語,心思溫潤而細膩,女生,則表現出天罡正氣,舉手投足充滿了男子氣概,你有辦法想像出現在我們的社會嗎? 性別學家演講時很喜歡用一個故事開頭: A正在走下坡,看到B拖著車子,C在後面推著車子,這時A上前問B: 「他是你兒子嗎? 」,B回答: 「是的,沒錯。」,這時A又跑去問C: 「請問B是你的爸爸嗎? 」,C 卻回答:「不是。」,請問是為什麼? 你可能會想說難不成是出現家庭革命?
答案是因為: B 是 C的媽媽。 你有答對了嗎?
我一開始真的想不出答案,只能說性別偏見根深蒂固的在我們的主觀意識,我們會直覺認為這種肉體勞動應該是由男性來做,所以才會將C不認B是爸爸的結果百思不得其解,反觀現今的社會,普遍男性從小被要求要堅強、充滿男子氣概,適合做為團隊的領導者,而女性適合照顧工作,做的是心思需要比較細膩的工作,又或者,我們的社會又是如何看待那些同時擁有男性與女性特質的那些人? 這樣子的性別刻板印象是如何塑造在我們社會當中的每一個人?
為什麼是英雄救美?
我們習以為常的性別角色,會不會只是社會文化下的產物?翻翻看武俠小說、到電影院觀賞一部英雄電影,大部分劇情永遠離不開男主角憑著過人的意志力,一路過關斬將,最終抱得美人歸,從語言角度來看,英文裡的Hero也是以男性he組成的單字,英雄的雄則代表的是雄性動物。所以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們開始認為男性所要表現出來是男子氣概,展現頂天立地的那一面,直到現在人們對於領導者的想像第一直覺仍然會是男性,也因為這樣子的意識形態逐漸埋入世代的文化,身為男性從小就被教育「男兒有淚不輕彈」、「男兒當自強」等等帶有性別角色濾鏡的觀點,也藏在自己對自己的看法當中。當然,女性則相反,被要求溫柔體貼,行為舉止要表現得像淑女,作為男性後面所撐腰的幫手,是相對比較弱勢的存在。
到這邊,大家可以思考看看,自己的舉手投足是不是深深的受到文化影響? 因為自己是男性,所以在某些時刻我不能示弱,不然會被別人瞧不起;因為我是女性,所以某些時刻對於意見的表達需要比較含蓄,以符合女性較被動委婉的形象,只因為這樣,才能符合社會上大家認同的性別角色。
但回到現代社會,因為社會風氣的開放,男性勇敢表達情感,女性可以擁有男子氣概,所以性別角色的觀念究竟是因為生理構造差異自然而然產生的結果,還是不同社會文化造就了不同的價值觀?
可能擁有任何特質的人類
女性天生擁有母性,或許也只是因為文化造成的? 文化人類學家,瑪格麗特 ‧ 米德曾前往南太平洋的薩摩亞島做了研究,他發現島上的男孩比女孩還要愛玩洋娃娃,而且他發現家中重擔是在女性身上,男性在早上補完魚之後則在家裡顧小孩,他開始懷疑,現代社會常見女生比男生愛玩洋娃娃不是因為母性本能,而是社會文化的造成的結果。
人可能具有任何特質,差別只在於生理構造。米德以此為假設,將研究對象轉為巴布亞紐機內亞的馬努斯島所居住的三種原住民。他發現第一種原住民,男孩女孩個性都是極度溫和,不愛好競爭,受傷時父母極力安撫,長大後也成了內心脆弱的人。第二種原住民,部落有獵人頭的習俗,男孩從小教導強健體魄、驍勇善戰,而女生也參與捕魚、狩獵等經濟活動,從小也表現出強烈的陽剛特質。第三種原住民,男性以椰子編織籃子、以植物顏料繪圖,女性則負擔家計,與我們對現代社會的看法完全相反。
從研究我們可以看到的是,不同的文化產生不同的人類特質,每個人都有可能擁有聰明、陽剛、美麗、感性等等特質,難道我們只用二分法來看待每一種人嗎?
包容世界的多樣性
自私的二分法,否定了其它的可能性,二分法的出現,是因為人類為了維持內心一直以來的價值觀,而極力的想要將他所不認同的給排除。自以為是的男女二分法,在於某些檢視角度嚴苛的社會來說,男女都負載著博取社會認同的壓力,社會瀰漫著很奇怪的氣氛,彷彿非得遵照那樣的性別角色才是對的,對於分類外的一概將他標籤為異類,成為所謂的多數暴力,這無形中是不是抹煞世界的多樣性? 或許在這個社會不能接受的價值觀,在另一個社會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。
科學原理有例外的時候,程式也有例外處理,世界的多樣性大到無法用簡單的分類來決定,我們認為的理所當然或許有一天都會改變。當假設的情況改變,假設這不是一個男尊女卑的社會,假設這是在一個大家都知道同性可能喜歡同性的世界,那我們對性別角色的定義是不是就能夠更寬廣,不會將人們限制在二分法當中,我們是不是就能擁有更大的包容心來看待這個世界的不同? 不輕易因為社會給我們的束縛而定義一個人該有什麼樣子。